法律分析:渔船证由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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