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时法官查问如下内容: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检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代理信息,通常需要自己陈述;
2、核对身份信息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在法庭上说明诉讼请求,明确哪些项目,是否与诉状发生变化,要求是否增加,诉讼请求是否修改。一般来说,判决夫妻离婚,判决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对方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3、被告会要求对原告的主张发表意见,比如是否同意离婚,原因是什么,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
4、在回答了上述问题后,会问,一般来说,会问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如果涉及财产和子女监护权,法官也会询问相关细节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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