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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买房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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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报道了合肥市户籍科发布的通知,规定了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的居民,可以在我市落户,并且购房一方的父母也可以同时在我市落户。此外,对于购买不同面积的商品住宅房,落户条件也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据合肥市户籍科透露,当事人需要携带房产证、购房、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将开具准迁证,然后当事人需要携带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再到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条件

(一)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

(二)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

(三)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等3人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

(四)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购房迁移户口的,可同时迁移购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户内的子女;购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

(五)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

(六)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安徽省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肥买房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需具有合肥市区户籍;

2. 申请人需在合肥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3. 申请人需在合肥市区办理租赁住房手续满6个月,且租赁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已满1年;

4. 申请人需在合肥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在申请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以上条件满足后,申请人可向合肥市申请办理房产落户。房产落户后,申请人可享受与合肥市区居民同等的权益,包括子女入学、公共交通等。

结语

合肥市户籍科透露,当事人需要携带房产证、购房、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将开具准迁证,然后当事人需要携带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再到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合肥买房落户办理条件包括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04-15)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立案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05-19) 第二十条 各级应当将民族自治地方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财政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相应安排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国家积极创造条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支持,并逐步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04-15) 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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