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起诉的方式:被告要提交答辩状;开庭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接到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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