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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