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准确的讲不一定,因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此处房产是全款购买,那就可以更名,新旧房主去开发商或售房处直接更改底单就可以;第二种原房主是贷款购买的,那就更不了名了。因为办理贷款的时候该处房产需要在银行做登记,同时银行会在房产处备案,所以此处房产已经在房产处挂名了,也就是说,要更名开发商说了不算,必须到房产处更名,到房产处更名就属于二手房手续更名了,首要前提必须等房照下来,也就是说,贷款购买的房子,新房住必须等房照下来后,才能在房产处进行二手房更名过户。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转让。但如果确定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转让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只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能确定房屋产权人,才具有转让的条件。但如果房屋是合法取得的,以后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的,可以提前转让。不过,在转让时,要告知购买人未取得房产证的事实,并协助购买人办理房产手续。同时,如果房屋已经在房产管理局备案,还需要办理备案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