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 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原地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根据高原地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津贴标准,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种观点: 高原补助属于福利性收入吗且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高原补助属于艰苦地区津贴的一种,不属于福利。职工个人取得的艰苦地区津贴不属于免税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类比高寒边境津贴,依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寒边境地区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6]399号 文件规定:工作在高寒地区的职工,其工作、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为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批准发放了高寒边境地区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取得的此项津贴不属于免税所得。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此处所述“特殊津贴”是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津贴,并非泛指批准发给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此处所述“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这样说理解吗?
第2种观点: 高原地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津贴标准,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二)确定范围和类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你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三)调整津贴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见附件二、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该高原津贴是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如果不是,则应合并打到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那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文件说明,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务机关执行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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