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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子女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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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六条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办理:(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八年的。上述年限是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同的高原,补贴标准不一样。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比对《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看看每月补贴多少。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三)调整津贴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 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见附件二、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千五百米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是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地满八年。上述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自治区关于发放职工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保健药品问题的请示报告》一、同意你区对海拔二千五百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给高原地区临时补贴。二、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三、按以上补贴标准计算,全区享受补贴的职工共计十三万一千五百人,每年需增加三千九百万元。所需经费开支,按照现行财政的规定,单位由财政负担,地方单位由自治区从财政包干数额内自行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 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原是指海拔3000米以上,但是高原工作特殊只适用于4500米以上的高原,3000米不发放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你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 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见附件二、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原地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根据高原地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津贴标准,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自治区关于发放职工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保健药品问题的请示报告》一、同意你区对海拔二千五百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给高原地区临时补贴。二、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三、按以上补贴标准计算,全区享受补贴的职工共计十三万一千五百人,每年需增加三千九百万元。所需经费开支,按照现行财政的规定,单位由财政负担,地方单位由自治区从财政包干数额内自行解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 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自治区关于发放职工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保健药品问题的请示报告》一、同意你区对海拔二千五百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给高原地区临时补贴。二、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三、按以上补贴标准计算,全区享受补贴的职工共计十三万一千五百人,每年需增加三千九百万元。所需经费开支,按照现行财政的规定,单位由财政负担,地方单位由自治区从财政包干数额内自行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法律依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 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

第3种观点: 高原地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津贴标准,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0元至1050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法律依据:《自治区关于发放职工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保健药品问题的请示报告》一、同意你区对海拔二千五百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给高原地区临时补贴。二、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海拔高度分为三类:(一)凡在海拔二千五百米至三千五百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十五元;(二)凡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至四千米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二十五元;(三)凡在海拔四千米以上地区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贴三十五元。三、按以上补贴标准计算,全区享受补贴的职工共计十三万一千五百人,每年需增加三千九百万元。所需经费开支,按照现行财政的规定,单位由财政负担,地方单位由自治区从财政包干数额内自行解决。

第1种观点: 孩子可以单独成户主的呢。年满18周岁是可以单户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符合单户的条件,可以带上相关的证件去派出所申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年限,只要援藏干部的户籍在,其子女便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法律依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第十一条 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高考成绩达到批次控制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经征求本人意见,由省级招生部门协调符合有关投档要求的高等学校调剂录取,有关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二)烈士子女,可以在高等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在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完成规定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军人子女,可以直接参加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符合相关录取要求的,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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