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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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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一般是国家烟草专卖局或者授权的省级烟草专卖局。部分特殊的烟草准运必须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法律依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家烟草专卖局有权签发所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可以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应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二)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三)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四)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属于--承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行为。可以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第三项: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特殊情况下,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签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受理机关(一)国家烟草专卖局: 1.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 2.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3.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 4.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二)烟草专卖品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的运输,由省级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由国家局授权或者委托省级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1.进口除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以外的烟草专卖品; 2.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三)烟草专卖品所在地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经省级局报国家局批准,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可以受省级局委托代签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审批机关省级烟草专卖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申请条件(一)烟草专卖品调入方和调出方应当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经营单位。(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品交易合同、调运批准文件等调运依据。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 1.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单或申请书等格式申请文书一份(详见附录1) 2.签订的合同、协议、国家局的批复等证明材料,材料如下。申请办理交易类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提交中国烟草总公司各相关专业公司签章确认的各类合同、调运单等凭证一份;申请办理非交易类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文件、烟草专卖品调出调入单位相关申请等说明材料一份; 3.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人一般以网上申请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办公现场提出申请的,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应接受申请。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 1.烟草专卖品调出单位登录烟草专卖证件管理系统(zj.tobacco.gov.cn),提交准运证申请。 2.有权签发上述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对申请进行审核。 3.烟草专卖局同意准运证申请的,准运证申请单位登录烟草专卖证件管理系统,打印制作准运证。(二)实地申请1.申请人向货物所在地烟草专卖局递交申请材料。2.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审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审查后认为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经当场更正、限期补正后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并进行准运证审批,反之,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理由。3. 烟草专卖局制作准运证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领取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审批时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规定,烟草专卖品准运核发不收取费用。审批结果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结果送达审批机关制证的,应在制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咨询、监督和投诉途径(一)窗口咨询、监督和投诉:福建省烟草专卖局行政审批大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3号;(二)电话咨询:0591-87069603;(三)监督和投诉:12313;(四)信函咨询、监督和投诉: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3号,邮编350001;(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在行政服务窗口现场咨询,也可电话咨询或者登录网站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双重领导,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证运输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般都为卷烟)的行为。无证运输有两个要素组成,一是运输,二是无证。(一)卷烟运输的四种方式。1、自运,指通过自力(即躬身亲为)或借力(借用他人之力)的方式运输卷烟行为。 一般都是人货同行,但也存在卷烟所有权人未随货同行的情况,租用他人的交通工具进行无证运输,承运人如果明知是卷烟则要对其进行处罚。 2、托运,是指通过办理托运手续,将卷烟交与具有从事货物运输职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 此种情况下,受托人如果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而无证运输则要对其进行处罚。3、携带,是指当事人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货同行(未办理托运手续)运输卷烟的行为。 4、邮寄,指通过邮局寄送卷烟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2种观点: 一、烟草许可证怎么办理1、烟草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大厅提出办理申请;(2)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齐全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4)审核审批。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5)决定。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双重领导,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二、办理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1种观点: 烟草准运证办理流程如下:1、前往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在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准运证,需要提供以上所列出的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2、进行现场审核。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缴纳费用。办理烟草准运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金额因地区而异。4、办理完毕。审核通过并缴纳费用后,即可领取烟草准运证。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1、有适合烟草产品零售业务的资金;2、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产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4、有关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综上所述,如果申请人持有当地法定部门出具的残疾、下岗失业、特困等合法证明的话,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的照顾,并放宽间距条件,但也要满足新设零售点与已设零售点距离的。办理烟草准运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免影响证件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3种观点: 1、调出方和调入方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经营单位;2、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3、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资金;2、有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3、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要求;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双重领导,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证运输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般都为卷烟)的行为。无证运输有两个要素组成,一是运输,二是无证。(一)卷烟运输的四种方式。1、自运,指通过自力(即躬身亲为)或借力(借用他人之力)的方式运输卷烟行为。 一般都是人货同行,但也存在卷烟所有权人未随货同行的情况,租用他人的交通工具进行无证运输,承运人如果明知是卷烟则要对其进行处罚。 2、托运,是指通过办理托运手续,将卷烟交与具有从事货物运输职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 此种情况下,受托人如果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而无证运输则要对其进行处罚。3、携带,是指当事人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货同行(未办理托运手续)运输卷烟的行为。 4、邮寄,指通过邮局寄送卷烟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规划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烟草具有天然的负面性,但烟草行业不能同烟草混为一谈,烟草行业在依法控烟履约、减少危害、降低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未来还要更加积极主动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十四五期间,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责任在于:一是依法控烟履约;二是用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三是提供更低危害、更小风险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始终保持打私打假高压态势;五是加大电子烟监管力度;六是加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烟草商业企业应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高质量发展实际的“十四五”时期烟草商业企业发展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规模效益稳中提质、卷烟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专卖管理更加有力、队伍活力充分激发、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形象全面提升、企业文化落地见效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供应链安全问题已成为各国高度关注的问题,实现我国供应链自主可控也是亟待完成的重点任务。实现供应链自主可控,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结合中国供应链的情况,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继续巩固优势,补足短板。中储智运、总裁戴庆富表示,供应链实现新突破,一方面要支持企业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技术改造和瓶颈突破,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研发确保整体市场以更加阳光、规范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证运输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般都为卷烟)的行为。无证运输有两个要素组成,一是运输,二是无证。(一)卷烟运输的四种方式。1、自运,指通过自力(即躬身亲为)或借力(借用他人之力)的方式运输卷烟行为。 一般都是人货同行,但也存在卷烟所有权人未随货同行的情况,租用他人的交通工具进行无证运输,承运人如果明知是卷烟则要对其进行处罚。 2、托运,是指通过办理托运手续,将卷烟交与具有从事货物运输职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 此种情况下,受托人如果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而无证运输则要对其进行处罚。3、携带,是指当事人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货同行(未办理托运手续)运输卷烟的行为。 4、邮寄,指通过邮局寄送卷烟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生产烟草跟销售烟草的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证的时候要求肯定不一样。另外,我国对于烟草的运输也有明确规定,运输烟草也要经过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才行,无证运输烟草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办法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运输烟草是违法行为,对此的处罚标准是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由签发机关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专人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由签发机关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专人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运输烟草是违法行为,对此的处罚标准是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由签发机关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专人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运输烟草是违法行为,对此的处罚标准是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证运输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般都为卷烟)的行为。无证运输有两个要素组成,一是运输,二是无证。(一)卷烟运输的四种方式。1、自运,指通过自力(即躬身亲为)或借力(借用他人之力)的方式运输卷烟行为。 一般都是人货同行,但也存在卷烟所有权人未随货同行的情况,租用他人的交通工具进行无证运输,承运人如果明知是卷烟则要对其进行处罚。 2、托运,是指通过办理托运手续,将卷烟交与具有从事货物运输职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 此种情况下,受托人如果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而无证运输则要对其进行处罚。3、携带,是指当事人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货同行(未办理托运手续)运输卷烟的行为。 4、邮寄,指通过邮局寄送卷烟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由签发机关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专人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烟草专卖准运证运输烟草是违法行为,对此的处罚标准是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由签发机关的经办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专人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证运输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般都为卷烟)的行为。无证运输有两个要素组成,一是运输,二是无证。(一)卷烟运输的四种方式。1、自运,指通过自力(即躬身亲为)或借力(借用他人之力)的方式运输卷烟行为。 一般都是人货同行,但也存在卷烟所有权人未随货同行的情况,租用他人的交通工具进行无证运输,承运人如果明知是卷烟则要对其进行处罚。 2、托运,是指通过办理托运手续,将卷烟交与具有从事货物运输职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的行为。 此种情况下,受托人如果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而无证运输则要对其进行处罚。3、携带,是指当事人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货同行(未办理托运手续)运输卷烟的行为。 4、邮寄,指通过邮局寄送卷烟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由机关核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门许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提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4)对上报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5)进行书面审查;(6)进行实地核查;(7)统一安排培训、考核;(8)印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10)归档、备查。2、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由机关核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门许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烟花爆竹销售点申请条件如下:1、身份证、户籍在鼓楼区华大街道且有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本人私有房产居所的居民; 2、年满18岁至60岁且具有正常行为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及专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初中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3张; 5、本人私有房屋产权证(与户口簿地址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辖区户籍一户只许申请一人次,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请:1、因涉涉爆涉恐等被处理的人员; 2、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违反消防管理行为被处理的人员。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一条 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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