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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的法律条文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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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就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行政管理、也有法、经济、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让人们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1种观点: 根据环境保,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环评机构审批,获得审批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许可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环评机构审批,并获得环评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再提交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具体流程如下:1、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报送环评文件预审资料,环评机构审核预审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和内容;2、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评机构,环评机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3、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建设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机构的审查意见。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在审核施工许可申请时,应认真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机构的审查意见。需要注意的是,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听取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问题,审批机关会如何处理?如果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问题,审批机关会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审批过程中,审批机关有权要求环评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再次审查,以确保环评结论符合事实,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建设项目的决定。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以确保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应当对预计产生环境影响的因素、程度、范围、持续时间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减轻、弥补、补偿等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审核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的必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2、我国现行主要的环境保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六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经济综合宏观、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报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采购等方面的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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