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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供暖停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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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大连供暖时间为11月5日至次年4月5日,每平方米取暖费26元,缴费方式多样化,周末不休息,室温不低于18度。停暖时间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5日,需恢复供热的用户需在9月1日至9月20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大连供暖费用缴纳方式通常有多种选择,居民可以选择线上缴费、银行代缴、自助缴费机、社区代扣等方式进行缴纳。其中,线上缴费方便快捷,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网上银行完成缴费。银行代缴则可以前往指定银行柜台进行缴费。此外,一些社区还提供自助缴费机,方便居民随时进行缴费。另外,部分居民可以选择社区代扣服务,由社区代为缴纳供暖费用。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综上所述,具体的供暖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作出调整,而停暖时间通常是在次年的4月5日。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以确保温暖的冬季生活。【法律依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供热用热期自当年十一月五日至次年四月五日。因气温变化等特殊原因,市或者县(市)可以调整供热用热期。

第2种观点: 2021年8月17日起,锦州热力热力集团所属四个收费大厅以及锦州银行金华支行、凌河支行、南街支行、路支行、上海路支行、红星支行、吉祥街支行、士英支行等八个银行中心网点均可办理报停业务。用户需开具供暖费的信息只能是热力集团收费系统内认证的姓名,若要变更,需携带房照、户口本或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用户在交费时应提供准确的用户信息,并当场校验,一经开出,不退不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电子的法律效力、用途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请放心使用。锦州市地处欧亚东部,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大气环流以西风带和副热带系统为主,为性季风区。春季温和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温凉晴朗,冬季寒冷干燥,四季分明,降水集中、季风明显、风力较大。锦州年平均气温为7.8~ 9.0℃,自南向北降低,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1.8℃,年极端最低气温为-31.3℃。年无霜期为144~18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567毫米,降水四季分布不均,60~70%的降水集中在夏季。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3种观点: 大连办理停暖截止日期是分未分户和已分户用户的,其中未分户用户是2023年9月30日前办理,已分户用户是10月25日前办理。根据查询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得知,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2023年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大连办理停暖的具体流程如下: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综上所述,办理停暖在于节约能源、节省费用、合理利用资源和方便管理等方面,对于个人、家庭和供热企业都有积极的意义。【法律依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三条采暖系统未分户(以下简称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采暖系统已分户(以下简称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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