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没付全款判给他人没过户产权仍然是现在产权证登记人所有,但是有判决,当事人依判决取得住房,可以凭判决书到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和判决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过户以后就变更为他人所有。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由裁定的房地产,可以依据对应的判决裁定直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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