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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判决应该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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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正常过户。司法拍卖会提交一个购买的证明和之前房产所属的证明。带上资料去房管局过户就可以了。(一)首先确认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过户(四)可让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有三个好处:是它的信息发布面非常广由于网络的公开性及报名者的匿名性,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网络拍卖是零佣金,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判决房产后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可以不过户。转让时可以让受让方单方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3种观点: 正常过户。司法拍卖会提交一个购买的证明和之前房产所属的证明。带上资料去房管局过户就可以了。(一)首先确认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过户(四)可让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有三个好处:是它的信息发布面非常广由于网络的公开性及报名者的匿名性,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网络拍卖是零佣金,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种观点: 一、已办理完过户手续但尚未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二、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1、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3、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第2种观点: 正常过户。司法拍卖会提交一个购买的证明和之前房产所属的证明。带上资料去房管局过户就可以了。(一)首先确认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过户(四)可让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有三个好处:是它的信息发布面非常广由于网络的公开性及报名者的匿名性,可以有效遏制串标现象的发生网络拍卖是零佣金,可以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判决房产后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可以不过户。转让时可以让受让方单方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裁决或判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或判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二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判决房产后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可以不过户。转让时可以让受让方单方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效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申请房屋登记的法定依据去申请登记产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持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人民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二)人民、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三)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裁决或判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或判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二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持有的房产判决书到当地房地产监理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提交的材料有:①生效的法律文书及的协助执行通知书;②原产权人邓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③坐落证明;④纳税证明;⑤取得方身份证明及婚姻情况证明。如果判决书判决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证,被告不予协助,期满后可以申请执行。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以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依据,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凭借判决书去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然后申请执行法官出个协助申请通知单,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如果是给付判决的话,给付判决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判决对方把房子给你。这种情况下,你就必须和对方一起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如果不愿意办,你也不能拿着判决书直接办,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向房屋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判决房产后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可以不过户。转让时可以让受让方单方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据法律规定,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由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凭借判决书去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然后申请执行法官出个协助申请通知单,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如果是给付判决的话,给付判决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判决对方把房子给你。这种情况下,你就必须和对方一起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如果不愿意办,你也不能拿着判决书直接办,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向房屋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判决房产后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可以不过户。转让时可以让受让方单方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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