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起点是贪污或受贿数额的五倍,标准为15万到100万,18万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但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法律分析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起点是贪污或者受贿数额的五倍,根据司法解释,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数额较大”,所以职务侵占的数额巨大标准为:15万到100万。18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具体的量刑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拓展延伸高级公务员涉嫌职务侵占,18万案件处理结果令人震惊在这个案件中,一名高级公务员涉嫌职务侵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调查。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审理,最终确定了该公务员的罪行,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决定。根据最新的消息,该公务员被判有罪,并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这一处理结果令人震惊,因为18万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涉及的职务侵占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信任。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向公众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即法律对职务侵占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结语在这个案件中,一名高级公务员涉嫌职务侵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调查。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审理,最终确定了该公务员的罪行,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决定。根据最新的消息,该公务员被判有罪,并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这一处理结果令人震惊,因为18万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涉及的职务侵占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信任。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向公众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即法律对职务侵占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职务侵占500万判刑标准:侵占500万以下判3-10年有期徒刑,超过500万判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与盗窃罪相比,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盗窃罪则侵犯任何公私财物,刑罚较轻。根据刑法第2条,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分析一、职务侵占500万判多少年职务侵占500万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月不还的,5万元以上,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0万元以上或挪用不还的100万元至200万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00万元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三、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盗窃罪主体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单位人员;盗窃罪利用偷盗手段,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盗窃罪侵犯的是任何公私财物,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本人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结语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500万元以上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盗窃罪则是指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两者的主体、手段和侵犯对象有所不同。对于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我们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认定和判决。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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