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样的处罚不合理。如今世风日下,这样的猥亵案件好像屡见不鲜。是因为现在的人胆子变大了吗,并不是这样的,是因为相关制度上面关于此类事件的处罚太轻了。
会犯猥亵罪的,不乏是些风流之徒,当然,有些人也会跟我杠,说是现在的女生穿衣暴露的原因,可是,人家穿那样的衣服,怎不见别人生出歹念,偏偏你一人特殊,只能说明你心思龌龊,又有什么理由去埋怨别人?出了事情,却将责任推给一个女子,倒是应了那句男子汉大豆腐。(当然,因为受害者和我都是女生,所以我这般说,但是男生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
在我看来,这样的人应该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到底关多久,5日过于短了,因为太短了,对于脸皮厚的人并不算什么,更有甚者,伤害了一个女孩子以后,发现处罚并没用自己想象的那么严重,出了拘留所之后会产生逆反心理,从而会让更多的女孩子受到伤害。
而这样的行为,坦白讲对男子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因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社会中,对男子是有些偏爱的,虽说现在倡导人人生而平等,可是人人又怎能平等呢。若是曝光了,也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对于女子来说,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无法弥补的伤害。而这些年,因此跳楼自杀的也不在少数。
而现在,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在这方面都存在安全隐患。而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对这一隐患提供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我国有法律保障,但人心不古,出门在外,无论男生,还是女生,裹严实些,保护好自己,切勿轻信他人,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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