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和解协议复印件有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从法律风险上说,仍建议保留书面原件,以防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因为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复印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仅凭复印件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与复印件并无直接关系,一般情况下,离婚复印件是有效的。但如果将副本作为证据,则证明力是不足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原件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原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书的调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后,通常是可以产生与原件相同证明力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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