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所得税是卖房人交还是买房人交

个人所得税是卖房人交还是买房人交

来源:保捱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 (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唯一: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 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00-70)×20%=6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2种观点: 一、买房个税是谁要交1、买房个税一般需要售房者缴纳。卖方出售房子会产生个人收入所得税,需要卖方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买家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交契税和印花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第3种观点: 个人所得税需要卖房人交。个税征收标准: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卖房子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契税税率为3-5%。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税率为5%,不动产证满2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