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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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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又分为机关立案、检察机关立案和人民直接受理案件,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移送管辖、指定管辖。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管辖是指机关、人民、人民等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职能分工以及人民系统内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其中机关、人民、人民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称为立案管辖,人民系统内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称为审判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管辖可分为: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又分为机关立案、检察机关立案和人民直接受理案件,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移送管辖、指定管辖。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又分为机关立案、检察机关立案和人民直接受理案件,审判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移送管辖、指定管辖。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2种观点: 刑诉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机关的指定管辖,但是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有详细规定。机关指定管辖的对象为管辖不明确、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案件,需要报批上层机关,并且将决定书抄送同级。【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提请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时,应当在有关材料中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罪名、案件基本事实、管辖争议情况、协商情况和指定管辖理由,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层报有权指定管辖的上级机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管辖可分为: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一、级别管辖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二、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三、移送管辖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四、指定管辖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

第2种观点: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1、基层管辖范围,大部分一审刑事案件;2、中级人民管辖范围,危害、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搞级人民管辖范围,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管辖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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