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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能不能转让给子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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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前把财产转移给子女是不可以的,这属于变相的隐匿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经过双方的同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否则的话,即使转移给了孩子也是侵犯到当事人的财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2种观点: 一、离婚前把钱转给父母算不算转移财产1、离婚前把钱转给父母算不算转移财产,需视情况而定:(1)离婚前钱给父母如果是较大数额的财产给予,算转移财产,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请求对其少分或不分,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离婚前把婚前财产给父母,不算转移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第3种观点: 离婚将财产转让给子女手续如下:1、携带离婚协议、离婚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过户手续;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直系亲属房屋赠与的公证手续;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让登记;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未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当事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的规定确定赠与的成立。一、子女将房产赠与父母的程序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二、房子赠与涉及到的房产过户手续处理(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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