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介费可以和中介公司协商退还,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退还,则要以你们签定的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为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如果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以交付定金为服务达成标准,则需要支付中介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本文讲述了一个房产中介公司为李小姐和丈夫提供房产买卖中介服务的故事。双方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达成了房屋买卖意向,并支付了意向金。然而,由于双方在付款问题上存在分歧,买卖合同没有签成。针对这种情况,中介公司是否应收费的问题,本文认为中介公司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法律分析2013年7月,李小姐和她的丈夫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与陈先生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中介协议》。该协议规定,中介公司作为中间人,将陈先生的一套房屋介绍给李小姐,房款为245万元。双方在协议中商定了付款方式、意向金的数额及处理办法等事项。协议签订后,李小姐按约支付给中介公司意向金5000元。后由于李小姐与陈先生在付款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买卖合同没有签成。法律解读:房屋未成功交易,中介是否应收费中介公司在被李小姐及案外人因故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是否应该收取相应费用呢房产买卖居间合同中,房产中介公司做为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李小姐报告有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权利是收取促成合同成立时的报酬或在合同未成立时收取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本案中,居间方未能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是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的,但可以要求委任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结语根据房产中介公司和李小姐签订的《房产买卖中介协议》,中介公司作为中间人,将陈先生的一套房屋介绍给李小姐,房款为245万元。双方在协议中商定了付款方式、意向金的数额及处理办法等事项。然而,由于李小姐与陈先生在付款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买卖合同没有签成。根据法律规定,中介公司在被李小姐及案外人因故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等。因此,中介公司不能要求支付报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3种观点: 没有签买卖合同,不用交中介费。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中介费一般是两种收费方式:一次性收取或按照交易时间节点分段收取。房屋买卖交易中,中介费一般由卖方、买方共同承担,当然也有由卖方足额承担的情形,关于中介费的由谁来承担,法律并无严格,只要是各方达成一致的合意即可。房屋中介在购房者和出卖人之间起到的是居间的作用,居间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偿性,因此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二手房合同中,买方委托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成功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收取卖方中介费,都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拒付中介费的法定理由是居间不成或由于中介的欺诈行为而导致交易不成的情形。居间成功后,买卖双方各自应按约定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中介费,双方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两个相对的合同,不矛盾也不存在重复收费的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 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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