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的房产通常可以购买,但伴随购买过程的仍存有一些潜在风险。
首先,该房产可能拖欠多种相关费用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和土地使用费等,甚至可能有未支付的滞纳金;
其次,不排除房产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或存在与租赁权益相关的法律争议;
再者,由于房产所有权证办理较为复杂且期限难定,在购买此类房产时须详细考量这些因素。
司法拍卖即在民事和商业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阶段,按照特定程序进行或委托专门的拍卖机构公开宣告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鉴于上述诸多因素,此类房产的交易过程中可能潜藏更多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