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拆迁的补偿标准一般会在征收公告中进行公示,至于每户的分户报告,是应当公示的,但是拆迁方一般不会公示,但是你可以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拆迁许可证也是需要公示的,这属于征收的合法性问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具体以当地为准。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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