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买方可选择放弃购买,但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任意一方不履行房地产买卖协议中的义务或者违反双方约定,须负责继续履行、纠正错误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行为。
法律明确指出,若一方直接表明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现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履行期结束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若签订房产合同后决定放弃购买,但并未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买方将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规定。
因此,若房产合同已对相关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例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买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违约责任。
若买方拒绝按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有权向提起诉讼,可能会强制执行。
若房产合同未对违约责任进行规定,在开发商提出诉讼后,将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案情,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