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高消费旅游惩戒,即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四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法律,失信人员不可进行旅游、度假等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1种观点: 失信人员(也就是有失信记录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即失信人)可能会被高消费行为。这些包括旅游。然而,跟团旅游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旅行社而有所不同。有些旅行社可能会拒绝接待失信人员,而有些旅行社可能不会。如果你是失信人员,建议在预订旅游团时咨询旅行社,了解他们的具体。如果旅行社拒绝接待,你可以考虑选择其他不受的旅游方式。
第2种观点: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了被执行人在消费措施下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高级交通工具、入住高级场所、购买房产和非经营必需车辆等。此举旨在治理“老赖”现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来约束债务人。法律分析如果说是一般的旅行的还是可以的,主要是看消费的水平达到了何种程度。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结语在治理老赖现象方面,最高人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在消费行为上应遵守的,如不选择高级交通工具、高消费场所等。此举旨在有效打击欠债不还的债务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最高人民还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这些举措有助于净化经济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改)》第三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失信被执行人使用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的,是会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1种观点: 失信人员是不可以进入景区。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旅游、度假。失信人员将面临以下后果:1、被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被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或者住进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2、被招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参与采购、工程承包、土地出让等招投标活动;3、被出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出境,不能申请护照;4、被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担任以上职务,影响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5、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冻结、拍卖或者变卖,以清偿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综上所述,失信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将受到一系列和惩罚,如乘坐飞机、高铁、购买房产、车辆等,对企业还可能面临失去信用、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参与招投标等严重后果。因此,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诚信守法,避免违法失信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旅游、度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3种观点: 失信人虽然被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在去5A景区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失信人仍有可能前往5A景区游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联合惩戒条例》规定,失信人员将被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并受到其他相关行政措施的影响。但是,在去5A景区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失信人仍有可能前往5A景区进行旅游活动。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景区也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进入景区的人员进行身份审查。而失信人员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因此有可能会被景区拒绝入内。但是,如果失信人员使用他人或虚假身份信息进入景区,则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在旅游活动中,失信人员仍需要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后果。同时,景区也需要加强人员身份审查、提高安全控制水平,以保障广大游客的安全。如果失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入5A景区,造成安全事故,该如何处理?如果失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入5A景区并造成安全事故,则应根据事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景区也需要加强人员身份审查、提高安全控制水平等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失信人员虽然被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在去5A景区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旅游景区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进入景区的人员进行身份审查,以保障广大游客的安全。因此,在旅游活动中,失信人员仍需要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景区也需要加强管理控制,确保游客的安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出国,但是出境的搭乘工具和出境后的住处和其他事务都会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和利益,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能否出境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执行的具体处理情况,各地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从法律规定上讲,所有的法律、司法解释、行规等都没有明文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出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失信被执行人护照买了机票也不可以出国的。根据《失信被执行人》对应措施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4、出入境。失信人能开个体户吗一般能的,可以询问以下当地工商局。人民对失信被执行人其高消费。被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出国劳务查征信吗征信黑名单,看失信的厉害程度,如果有被起诉有官司,会被出境的,坐高铁和飞机。如果只是信用卡逾期,没有收到催款和传单,是没关系,不会有很大的影响。质押权人能使用质押物吗质押权人不能私自使用质押物,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坐过牢的人能贷款吗坐过牢的人符合条件的可以贷款。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失信人员银行卡能用吗失信人员银行卡是可以用的,但如果卡内有存款,可能会被冻结,会被转走,用于偿还金额机构或者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失信被执行人使用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的,是会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高消费旅游惩戒,即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四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失信被执行人使用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的,是会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法律,失信人员不可进行旅游、度假等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高消费旅游惩戒,即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四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法律,失信人员不可进行旅游、度假等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1种观点: 失信人员(也就是有失信记录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即失信人)可能会被高消费行为。这些包括旅游。然而,跟团旅游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旅行社而有所不同。有些旅行社可能会拒绝接待失信人员,而有些旅行社可能不会。如果你是失信人员,建议在预订旅游团时咨询旅行社,了解他们的具体。如果旅行社拒绝接待,你可以考虑选择其他不受的旅游方式。
第2种观点: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了被执行人在消费措施下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高级交通工具、入住高级场所、购买房产和非经营必需车辆等。此举旨在治理“老赖”现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来约束债务人。法律分析如果说是一般的旅行的还是可以的,主要是看消费的水平达到了何种程度。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结语在治理老赖现象方面,最高人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在消费行为上应遵守的,如不选择高级交通工具、高消费场所等。此举旨在有效打击欠债不还的债务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最高人民还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这些举措有助于净化经济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改)》第三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失信被执行人使用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的,是会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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