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有共有人名字的,如果进行抵押或其他原因的处置,必须得到所有共有人同意才有效,即使是夫妻共有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在另一方不知情、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抵押或其他处置的,配偶的另一方也可以请求确认处置无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3种观点: 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是否有效力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情况下被丈夫抵押出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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