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标无效宣告成功得依据核心证据提供充分。无效宣告请求权成立的重要依据是被无效宣告请求权抢注的恶意性,证明恶意性需要证明被无效商标注册人知道申请人享有在先权利。可以通过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谈判记录、等方式,证明双方有合作关系;或者是其他形式,证明无效的商标拥有者与申请者有其他关系,例如朋友或朋友、同学、同一地区的竞争者等。以上如是能提供原件的证据最好,没有也没关系用复印件也行,只要对商标有效都行,有条件的,应到公证处对核心证据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第3种观点: 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一、别人抢注了商标怎么办?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二、商标注册被抢注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共告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共告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共告示。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管理部门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3、商标撤三,商标撤三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3年后没有使用的话,任何公司及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企业主可以留心关注其动向,看商标是否有人使用,是否能够按照核准注册的范围使用。如果商标撤三成功,那么该商标的抢注人则自动失去了该商标的商标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商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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