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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纳税调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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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纳税调增的项目如下:1、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综上所述,纳税调整是指因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存在差异,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并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增或纳税调减,计算出企业应税所得,并按规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2种观点: 一、纳税调增是什么意思1、纳税调增是会计账务处理上支出的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此情况通常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有纳税调增、也有纳税调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二、纳税调增的项目有哪些1、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第3种观点: 内容:调减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利息支出;住房公积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业务招待费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工会经费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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