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根据我国相关的条例规定,对二手房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二手房使用年限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三十年;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五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土地使用期限;贷款期限和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六十岁。当事人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比如《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购房申请书等,银行也会对房屋进行评估。《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一、房产抵押需注意的事项1、抵押房产房龄需在二十年内;2、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年;3、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值的70%;4、各贷款机构利率执行标准不一致;5、作为抵押的房产需要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6、若用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则需取得他人同意;7、抵押房产有变现能力。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二、从开发商买回迁房能贷款吗从开发商买回迁房能贷款,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石家庄公积金可以提前还贷缩短贷款年限。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按实际借款期限和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若存在逾期贷款本息,则应优先予以归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1种观点: 本文主要介绍了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不同情况下的提取材料和流程也有所不同。法律分析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如下:1. 若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a)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b) 离休、退休;(c)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d) 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e) 单位破产、解散、撤消;(f) 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g)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h)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i) 无自有住房租商品房;(j)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k) 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l)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2. 若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a) 购商品房提取: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 交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 售房单位出具未交清房款证明2份(提供收款人、开户行、帐号);5.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薄)、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6.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b) 二手房提取: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 契约原件及复印件;3. 契税原件及复印件;4.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6.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薄)、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7.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名称)1份。还住房贷款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交房款收据复印件;借款借据复印件;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借款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提供收款人、开户行、帐号);5、《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6、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薄)、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租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3、房地产管理处出具无房产证明;4、租房(地税部门或者地税代征点开具);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薄)、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6、《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名称)。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名称)。重大疾病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药费支出清单原件复印件;3、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4、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名称)。大修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原件复印件;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4、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5、支付费用凭证;6、《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名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5、支付费用凭证;6、《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名称)。去世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家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死亡证明原件;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等;5、《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6、申请人的银行卡号(需注明开户银行名称)1份。退休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4、申请人的银行卡号(需注明开户银行名称)1份。解除劳动关系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证明;本地户口的出具3年未重新就业的证明;5、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需注明开户行名称)。出境定居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上盖预留印鉴章、负责人签字;4、申请人的银行卡号(需注明开户银行名称)1份。拓展延伸根据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具体来说,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关系证明(或者离婚证)、提取申请书、提取人授权银行储蓄卡、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等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表》等证明文件。在流程方面,需要先登录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者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行网站,进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入口,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提取情况可能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此外,如果提取人变更,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手续。结语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包括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根据规定,若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单位破产、解散、撤消、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无自有住房租商品房、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形之一。若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交房款收据、购房合同、售房单位出具未交清房款证明、结婚证或配偶方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等材料。不同提取情形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如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售房单位出具未交清房款证明等;二手房提取需要提供契税、房产证等;还住房贷款提取需要提供借款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等;租房提取需要提供租房、结婚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修提取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提供房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去世提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结婚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取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出境定居提取需要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护照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提取需要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2种观点: 晋中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或购房收据、首付款、房租、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综上所述,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同户成员(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是其他人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专管员办理的,需提供专管员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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