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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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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纳税调增的项目如下:1、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综上所述,纳税调整是指因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存在差异,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并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增或纳税调减,计算出企业应税所得,并按规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2种观点: 一、纳税调增是什么意思1、纳税调增是会计账务处理上支出的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此情况通常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有纳税调增、也有纳税调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二、纳税调增的项目有哪些1、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第3种观点: 内容:调减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利息支出;住房公积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业务招待费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工会经费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1种观点: 纳税调增调减的理解纳税调增和调减指的是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时,为了解决会计工作上账面收入、成本、费用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情况,所作出的调增和调减的行为。调增和调减是对应纳税所得额而言的,与其数值的增减无关。1、纳税调增项目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2、纳税调减的项目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比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企业所得税的调增调减: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综上所述,调增调减就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做调增调减,从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2种观点: 纳税调整减少额的意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对企业利润所得进行调整的金额。纳税调整额包括纳税调整增加额以及纳税调整减少额,其具体内容如下: 1、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是指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2、纳税调整减少额指的是税收上规定当年可以税前列支或提取而企业尚未税前列支或提取的调整,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1、小规模纳税人年度应该征收的销售额小于或等于500万,而一般纳税人年度应该征收的销售额大于500万;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对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做到正确的核算,而一般纳税人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而一般纳税人能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一般纳税人进行转换,但是一般纳税人是无法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的;5、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法定征收率为3%,特殊征收率为5%,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税率为0、6%、9%以及13%这几个档位;6、两者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也不相同。综上所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3种观点: 纳税调整增加额的项目有:1、福利费支出以工资薪金*14%为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2、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薪金*2.5%扣除为限额;3、工会经费以工资薪金*2%为扣除限额;4、捐赠支出以利润总额*12%为扣除限额;5、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6、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以营业收入*15%为扣除限额;7、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8、预提的费用,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9、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需要调增;10、罚款、税收滞纳金需要调增;1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限额也要调增。纳税调整增加额扣除标准:1、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工资的14%、2%、8%;2、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据实扣除;4、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5、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计提的各种资产的减值准备。综上所述,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等。【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六条 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一)贿赂等非法支出;(二)因违反法律、行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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