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税法调增调减什么意思

税法调增调减什么意思

来源:保捱科技网
第1种观点: 一、纳税调增是什么意思1、纳税调增是会计账务处理上支出的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此情况通常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有纳税调增、也有纳税调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二、纳税调增的项目有哪些1、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第2种观点: 纳税调整看调增还是调减的方法如下:1、调增:如果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某些支出项目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导致会计利润低于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在纳税调整时,需要将这部分支出项目进行调增,使其与税法规定相符。调增的结果是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增加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2、调减:如果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某些支出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调整,导致会计利润高于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在纳税调整时,需要将这部分支出项目进行调减,使其与税法规定相符。调减的结果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纳税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会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而税法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这些差异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2、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一些支出项目进行纳税调整。例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扣除标准、年限等,与会计准则存在差异,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3、纳税调整方法:企业进行纳税调整时,需要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方法计提折旧,以及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适当的纳税调整方法。4、纳税调整的时间:纳税调整通常发生在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上一年度的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并据此计算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综上所述,纳税调整是为了确保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缴纳税款。企业在进行纳税调整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相应的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企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除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免税、减税的以外,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3种观点: 一、判定应纳税调增调减,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 保险费;3. 借款费用;4. 业务招待费;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 公益、救济性捐赠;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8. 特别纳税调整;9. 罚款、罚金、滞纳金;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1. 赞助支出;12. 准备金等。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权益性投资所得;2. 技术转让所得;3. 国债利息收入;4. 亏损弥补;5.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6.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7.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8. 加计扣除;9. 创投企业;10. 资源综合利用;11.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12. 不征税收入等。应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增加是指财务处理中的费用或费用的增加,以及未计入税收的费用或费用的增加。如果企业的法人没有,会列出当年的费用,但是因为企业的法人没有,将无法在公司税之前列出税款,这会导致每年的费用增加公司税务报告,属于企业税费的调增事项。公司已经缴纳完毕,但是缴纳完税费以后免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调减事项,例如减少国债收入等应纳税所得额。税收调整是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差异而产生的,即按照国家法律对利润收入进行的调整,包括增税和减税。包括工资、开支和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费以及税法规定的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除此之外还有未提取或不足的成本费用,税费调整的手段包括调增和调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一、纳税调增是什么意思1、纳税调增是会计账务处理上支出的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此情况通常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有纳税调增、也有纳税调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二、纳税调增的项目有哪些1、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征税收入是本身就不属于征税范围,免税收入属于应征税但国家给与减免,两个都是调减法律依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第六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第3种观点: 一、判定应纳税调增调减,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 保险费;3. 借款费用;4. 业务招待费;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 公益、救济性捐赠;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8. 特别纳税调整;9. 罚款、罚金、滞纳金;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1. 赞助支出;12. 准备金等。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权益性投资所得;2. 技术转让所得;3. 国债利息收入;4. 亏损弥补;5.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6.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7.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8. 加计扣除;9. 创投企业;10. 资源综合利用;11.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12. 不征税收入等。应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增加是指财务处理中的费用或费用的增加,以及未计入税收的费用或费用的增加。如果企业的法人没有,会列出当年的费用,但是因为企业的法人没有,将无法在公司税之前列出税款,这会导致每年的费用增加公司税务报告,属于企业税费的调增事项。公司已经缴纳完毕,但是缴纳完税费以后免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调减事项,例如减少国债收入等应纳税所得额。税收调整是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差异而产生的,即按照国家法律对利润收入进行的调整,包括增税和减税。包括工资、开支和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费以及税法规定的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除此之外还有未提取或不足的成本费用,税费调整的手段包括调增和调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纳税调增调减的理解纳税调增和调减指的是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时,为了解决会计工作上账面收入、成本、费用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情况,所作出的调增和调减的行为。调增和调减是对应纳税所得额而言的,与其数值的增减无关。1、纳税调增项目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2、纳税调减的项目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比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企业所得税的调增调减: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综上所述,调增调减就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做调增调减,从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2种观点: 纳税调整减少额的意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对企业利润所得进行调整的金额。纳税调整额包括纳税调整增加额以及纳税调整减少额,其具体内容如下: 1、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是指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2、纳税调整减少额指的是税收上规定当年可以税前列支或提取而企业尚未税前列支或提取的调整,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1、小规模纳税人年度应该征收的销售额小于或等于500万,而一般纳税人年度应该征收的销售额大于500万;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对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做到正确的核算,而一般纳税人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而一般纳税人能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一般纳税人进行转换,但是一般纳税人是无法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的;5、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法定征收率为3%,特殊征收率为5%,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税率为0、6%、9%以及13%这几个档位;6、两者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也不相同。综上所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3种观点: 税收调增和调减是指根据财政需要对税收进行调整,以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税收调增调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调节经济发展。税收是国家宏观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适时地调整税收水平,可以调节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平衡。2、优化资源配置。税收调增调减可以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鼓励优质资源的使用和产生,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低效率的使用,促进经济高效发展。3、促进产业升级。税收的调整可以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4、改善民生。税收调增调减可以通过调整税收负担,减轻民间经济负担,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改善民生福祉,提高社会公平性和稳定性。5、维护。税收调增调减也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来维护,鼓励国内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减少对国外依赖程度,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税收调增和调减的特点是:1、调整灵活性:税收调增和调减是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其调整灵活性很高。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税基,以及制定不同的税收,实现对经济的调节和控制。2、影响范围广泛:税收调增和调减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范围都很广泛,涉及到生产、消费、投资等方方面面。因此,需要在制定税收时,充分考虑其对不同方面的影响,以达到最优的调节效果。3、政治敏感性:税收调增和调减涉及到财政、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因此具有很高的政治敏感性。需要在制定税收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和政治风险。4、目标明确性:税收调增和调减的目标比较明确,通常是为了调节经济周期、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社会公平等。需要根据不同的目标,制定相应的税收,以达到最优的效果。5、应用前景广泛:税收调增和调减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税收调增和调减作为调节经济和实现财政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综上所述,税收调增和调减对于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有深远的影响。税收调增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消费者购买力下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税收调减则可以刺激消费、增加投资、提高企业利润,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因此,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政需要,灵活地运用税收调增和调减这一手段,以达到最优的税收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税收调增和调减是指根据财政需要对税收进行调整,以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税收调增调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调节经济发展。税收是国家宏观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适时地调整税收水平,可以调节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平衡。2、优化资源配置。税收调增调减可以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鼓励优质资源的使用和产生,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低效率的使用,促进经济高效发展。3、促进产业升级。税收的调整可以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4、改善民生。税收调增调减可以通过调整税收负担,减轻民间经济负担,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改善民生福祉,提高社会公平性和稳定性。5、维护。税收调增调减也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来维护,鼓励国内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减少对国外依赖程度,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税收调增和调减的特点是:1、调整灵活性:税收调增和调减是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其调整灵活性很高。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税基,以及制定不同的税收,实现对经济的调节和控制。2、影响范围广泛:税收调增和调减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范围都很广泛,涉及到生产、消费、投资等方方面面。因此,需要在制定税收时,充分考虑其对不同方面的影响,以达到最优的调节效果。3、政治敏感性:税收调增和调减涉及到财政、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因此具有很高的政治敏感性。需要在制定税收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和政治风险。4、目标明确性:税收调增和调减的目标比较明确,通常是为了调节经济周期、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社会公平等。需要根据不同的目标,制定相应的税收,以达到最优的效果。5、应用前景广泛:税收调增和调减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税收调增和调减作为调节经济和实现财政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综上所述,税收调增和调减对于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有深远的影响。税收调增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消费者购买力下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税收调减则可以刺激消费、增加投资、提高企业利润,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因此,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政需要,灵活地运用税收调增和调减这一手段,以达到最优的税收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一、判定应纳税调增调减,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 保险费;3. 借款费用;4. 业务招待费;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 公益、救济性捐赠;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8. 特别纳税调整;9. 罚款、罚金、滞纳金;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1. 赞助支出;12. 准备金等。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权益性投资所得;2. 技术转让所得;3. 国债利息收入;4. 亏损弥补;5.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6.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7.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8. 加计扣除;9. 创投企业;10. 资源综合利用;11.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12. 不征税收入等。应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增加是指财务处理中的费用或费用的增加,以及未计入税收的费用或费用的增加。如果企业的法人没有,会列出当年的费用,但是因为企业的法人没有,将无法在公司税之前列出税款,这会导致每年的费用增加公司税务报告,属于企业税费的调增事项。公司已经缴纳完毕,但是缴纳完税费以后免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调减事项,例如减少国债收入等应纳税所得额。税收调整是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差异而产生的,即按照国家法律对利润收入进行的调整,包括增税和减税。包括工资、开支和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费以及税法规定的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除此之外还有未提取或不足的成本费用,税费调整的手段包括调增和调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纳税调增和调减就是一家企业在汇缴清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来适当增加或者适当减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税费差异。比如,如果在会计上面有可以扣除的费用,但是税法上不认可,那么就需要做调增处理;如果是在税法上可以扣除的一些费用,在会计上却无法确定,那么就可以进行调减处理。纳税调减项目有哪些:1、收入类纳税调减项目;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等应该作为人税调减项目;3、不征税收入;4、财政拨款。指各级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5、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规等有关规定,代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6、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综上所述,纳税调增的项目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纯雀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枣裤陆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