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2、缴费。3、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2、交警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3、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4、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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