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果已经拥有健康保险,是否还需要购买重疾险?

如果已经拥有健康保险,是否还需要购买重疾险?

来源:保捱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和健康险的保障范围不同,购买两种险种可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事项。2.根据市场上的常见保险产品,重疾险主要保障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而健康险则包括日常医疗和门诊等,如感冒、发烧、小手术等。3.购买重疾险可以保障严重疾病的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而购买健康险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应对突发的医疗支出。综上所述,购买重疾险和健康险可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而且两者的保障范围不同,因此建议购买两种险种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第2种观点: 需要。医保和重疾险并不冲突,可以相互补充。医保的优势: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医保报销中,首先要减去门槛费用,各医保定点医院的门槛费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各有差别,赔付比例随缴费年限有些变化,从65%-80%不等。但是医疗的报销有用药范围和比例,如果遇到很严重的重大疾病,只有医保是不够的。所以,如果有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覆盖重疾的治疗费、后期的康复费、疗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且医保是报销型的保险,只报销医疗费,但是发生重大疾病,除了医疗费外,出院后的康复费、疗养费、生活费及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是医保无法报销的,所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解决生病期间的其他经济开销,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1.医保属于基本保障,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性质,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是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则是个人自愿选择投保的;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2.重疾险的保费有高有低,在参保了医保后,如果经济情况紧张,那么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低的重疾险类型。如果经济情况较为宽裕,那么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或其他保费较高、但保障内容也更为丰富的重疾险类型;3.医保属于报销型,主要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医保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重疾险则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主要可在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且满足理赔条件后赔付一笔保险金,两者可以互为补充;4.医保的钱只能用于报销医疗费用;而重疾险的保险金则未用途,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因此,若有医保了还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其实可以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5.有的重疾险还有身故或残疾保障,而医保则没有相关保障,因此重疾险其实可以补充医保不予保障的部分内容;6.医保一般还有报销比例、起付线、限额以及他;但是重疾险就没有这些,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就可以直接给付一笔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需要。社保中医保对于大病的定义和商业保险的重疾险对大病定义不一样。社保所指的大病保险,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大额医疗费用保险,没有针对特定的疾病类别,只要诊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就可以享受大病统筹。根据地区不同,封顶线在10万元上下。而商业重疾险则是针对常见的重大疾病,比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进行保障,在条款中对疾病种类有特别的列明,只有患上条款中所列的疾病,才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责任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