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合同的重大误解的情形有: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对标明的物品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对标明的物品的规格、价格、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内容的误解;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就需要合同当事人提起仲裁,或诉讼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重大误解合同的情形是:1、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2、是由于误解人自己的过错,而作出了意思表示;3、产生的重大误解能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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