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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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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遗产继承过户一般没有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过户是没有时间的,但如果产生继承纠纷的,会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从继承开始后,当事人就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对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取得的不动产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所以,当事人在继承开始后,应尽快准备有关材料进行申请不动产过户登记。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房产继承过户新流程的规定有哪些1、房屋评估,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遗产继承有效期没有期限,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有效期是永久有效:(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4、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5、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手续齐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间是比较快的,但是变更登记完成后,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一般由不动产交易中心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证书的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一)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1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手续1、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二、房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手续1、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二、房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手续1、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二、房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房产继承手续1、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1)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二、房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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