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所谓追认,是指被代理人作出的使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被认可为自己的意思表示,确认该行为自始对自己具有约束力的一种补全措施。这种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2、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这里的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在此期间内合同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既可能因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有效,也可能因不予追认而无效。3、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为了平衡双方权益,赋予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撤销权的设立,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用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决定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此前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此前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无效,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纯获利益的合同或适应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合同无需追认。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欺诈行为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思,对方知情或应知情,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3、149、14。法律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拓展延伸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与法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与法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认定为有效。首先,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其次,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和意识能力,且未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影响。如果合同符合上述条件,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然而,如果合同对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可能会对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一定的保护,使其可以请求合同无效或变更。因此,对于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其效力与法律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语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与法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认定为有效。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具备理解能力和意识能力,并未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影响。如果合同符合条件,一般可认为有效。但若合同对其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违反法律规定,法律可能提供保护,使其可请求合同无效或变更。维护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目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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