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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和毒麻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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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品止痛。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取药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证明材料。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打印。6、挂号。7、医务部签字。8、办卡。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2种观点: 医院门诊办理麻醉卡需提供病例、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无需押金。可由家属代办,需提供身份证明。办理需在门诊缴费后,交给主治医生或护士。法律分析麻醉卡办理在医院的门诊,需要病人的病例,或者是诊断证明书,还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材料。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押金的。可以由家属代为办理,一般情况下也需要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就可以在门诊部来进行办理,需要先缴纳相关的费用。缴费办理完麻醉卡之后,再交给主治医生或者是护士。就可以了。拓展延伸如何申请办理麻醉卡及所需手续?申请办理麻醉卡及所需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相关部门咨询,以确定具体的申请机构。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接下来,将申请表格和材料递交给指定的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申请费用。部门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如果申请获批,您将需要按照指示领取麻醉卡。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结语办理麻醉卡的具体步骤包括填写申请表格、准备必要材料、递交申请并缴纳费用等。申请获批后,请按指示领取麻醉卡。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法律依据(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品止痛。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取药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证明材料。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打印。6、挂号。7、医务部签字。8、办卡。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品止痛。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取药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证明材料。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打印。6、挂号。7、医务部签字。8、办卡。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2种观点: 医院门诊办理麻醉卡需提供病例、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无需押金。可由家属代办,需提供身份证明。办理需在门诊缴费后,交给主治医生或护士。法律分析麻醉卡办理在医院的门诊,需要病人的病例,或者是诊断证明书,还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材料。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押金的。可以由家属代为办理,一般情况下也需要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就可以在门诊部来进行办理,需要先缴纳相关的费用。缴费办理完麻醉卡之后,再交给主治医生或者是护士。就可以了。拓展延伸如何申请办理麻醉卡及所需手续?申请办理麻醉卡及所需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相关部门咨询,以确定具体的申请机构。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接下来,将申请表格和材料递交给指定的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申请费用。部门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如果申请获批,您将需要按照指示领取麻醉卡。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结语办理麻醉卡的具体步骤包括填写申请表格、准备必要材料、递交申请并缴纳费用等。申请获批后,请按指示领取麻醉卡。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法律依据(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品止痛。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取药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证明材料。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打印。6、挂号。7、医务部签字。8、办卡。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1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第十 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医师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执业医师必须参加"品处方权培训班"培训方可获得麻醉处方权。法律依据:《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二、开具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1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第十 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医师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加强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二、开具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四、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六、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七、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八、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十、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十三、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十四、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品属于特殊物品,需要专门管理,,保证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法律依据:《品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出口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1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法律依据:《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开具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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