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执业医师必须参加"品处方权培训班"培训方可获得麻醉处方权。法律依据:《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二、开具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1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第十 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医师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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