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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对于农村大病救助对象和标准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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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重大疾病救助,国家只出台了相关大病救助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地、县自行制定。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

(二)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总收入的居民;  

(一)未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山东省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

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

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

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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