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处是明确了老百姓对不动产的权属,对老百姓权益不受他人侵犯提供了制度保障;便利了权属的转移,不动产登记后老百姓可以更加方便地通过出租、出资、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财产收益和融资的需要,也可以满足他们通过继承或者遗赠以不动产庇荫亲属、回报社会的意愿;农民的土地可以合法流转等;辅助好处,有利于反腐,给房地产价格带来下降的压力。
2、坏处是不动产登记是为房产税,甚至是不动产税打基础,未来老百姓需要承担更多的税赋。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5、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6、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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