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列金额即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主要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3、暂列金额主要组成部分是设计变更和签证,对这部分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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