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缴存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
(3)缴存者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注: 本市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经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建造许可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注意,只能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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