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记载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
4.电动自行车未纳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该目录不符的;
5.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
6.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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